嘉義市政府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5年5月5日府社福字第1051607955號函頒修正
依據「行政院與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績效優良獎勵計畫」辦理。
- 發展各機關執行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所需工具。
- 協助機關熟稔前述工具之運用,就業務範圍檢視現有方案之不足,並發展改善計畫。
- 協助各機關就業務範圍訂定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 分階段逐步推動各機關在分析問題、制定法令、政策、方案計畫及資源分配時,將性別觀點納入,帶動深層組織變革。
- 依據消除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檢視本府各一級機關法規及行政措施。
- 有效將性別平等觀點納入本市各項政策、方案、計畫、預算及法案當中,以營造無性別歧視之環境。
- 培養本府同仁性別意識,使具備性別關懷及培養國際觀,進而提昇城市競爭力。
- 實施對象: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各級機關暨所屬單位、東、西區公所。
- 推動階段與具體措施
- 研擬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 主辦單位:嘉義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下簡稱婦權會)、本府社會處。
- 辦理時間:104年6月1日~106年5月31日
- 辦理內容:由婦權會委員及相關局處性別聯絡人研擬本市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之階段性目標、策略、成效評估等架構。
- 參加對象:婦權會委員、學者專家及本府各局處暨所屬單位與東、西區公所性別聯絡人。
- 辦理性別主流化教育訓練及性別意識培力
- 主辦單位:本府人事處及東、西區公所
- 辦理時間:104年6月1日~106年5月31日
- 辦理內容:辦理性別主流化觀念、研擬性別主流化實行計畫架構、熟稔性別影響評估、性別統計、性別分析、性別相關議題等課程。
- 參加對象:本府各局處暨所屬單位與東、西區公所同仁。
- 主辦單位:本府各一級機關
- 辦理時間:104年6月1日~105年5月31日
- 辦理內容:推展性別平等綜合性之業務
- 參加對象:各局處與東、西區公所性別聯絡人及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工作人員。
(四) 計畫管考:106年5月31日前由本府企劃處管考、追蹤計畫推動情形與執行概況。
- 試辦單位:本府各級機關暨所屬單位、東、西區公所。
- 辦理時間:106年6月1日~107年12月31日
- 辦理內容:
- 諮詢輔導:各機關得自行於內部討論研擬計畫,或視需要自行邀請婦權會委員1人提供研擬計畫之諮詢輔導。
- 擬訂計畫:各機關自行擬訂性別主流化試辦實施計畫,內容依業務狀況全面性或個別業務來推動性別主流化,發展下列各項工具:
- 性別統計:透過區分性別的統計資料呈現,瞭解不同性別者的社會處境。
- 性別分析:針對性別統計資料及相關資訊,從具有性別意識之觀點來分析性別處境及現象。
- 性別預算:預算編列優先考量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友善環境建制。
- 性別影響評估:在制訂方案、計畫、政策、立法時,考量不同性別觀點,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影響及受益程度進行評估檢討。
- 性別意識培力:透過性別主流化策略及性別意識相關研習訓練等,更瞭解不同性別者觀點與處境,提昇個人追求並落實性別平等之能力。
- 性別機制:透過執行性平等業務之專責組織,及深化性別意識之審查程序或參與機會所形成之制度,以確保性別平等參與決策和發聲,以及建立各項計畫之性別平等機制。
- 計畫評估:由社會處彙整本府各局處暨所屬單位試辦情形、成效評估及檢討意見,於107年底前供婦權會檢視。
- 計畫管考:由本府企劃處管考、追蹤計畫推動情形與執行概況。
- 辦理單位:嘉義市政府各級機關暨所屬單位、東、西區公所。
- 辦理時間:108年1月1日~109年12月31日
- 辦理內容:
- 諮詢輔導:請本府各局處暨所屬單位自行邀請婦權會委員1人提供諮詢輔導。
- 擬訂計畫:請本府各局處暨所屬單位檢討推動性別主流化試辦實施計畫,擬一性別主流化計畫,辦理單位需涵蓋機關所屬各單位,內容並較試辦階段更深層推動性別主流化工作。
- 計畫評估:每年底前,進行滾動式檢討,提供實施情形給婦權會。
- 計畫管考:由本府企劃處管考、追蹤計畫推動情形與執行概況。
- 請本府各局處暨所屬單位依據本計畫實施期程,定期提報績效評估結果。
- 本計畫有功人員將依推動成效給予獎勵。
陸、經費來源:
- 試辦階段:由各級機關暨所屬單位編列年度預算或於相關預算項下勻支。
- 推廣階段:由各級機關暨所屬單位編列納入年度預算。
柒、預期效益:
- 落實本府各局處暨所屬單位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 逐步推動性別觀點納入政府政策、計畫及方案制訂,預算編列及資源分配中,以促進性別平等。
- 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捌、本案奉核後據以實施,並依實際需要隨時修正。